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了有序开展融资业务、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根据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和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融资和日常经营所需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度不超过113,000万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42,000万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含等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71,000万元。
上述担保的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担保预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和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具体情况如下表:
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即任一时点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3,0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不同担保主体对于同一融资事项均提供了担保的,担保金额不重复计算。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调剂使用,但对于资产负债率高于(含等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在调剂发生时仅能从其他资产负债率高于(含等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获得调剂额度且公司对资产负债率高于(含等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量不得超过71,000万元;对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上述担保额度可在总量不超过42,000万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按照实际需求循环、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水产养殖,水产苗种生产,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饲料研发,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鱼病防治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食品生产;饲料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食用鱼油及制品销售;水产品收购;初级农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水产品、水产食品、饲料原料及饲料、水产生物制品进出口贸易、对外投资等。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生物饲料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生产;水产养殖;水产苗种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食品互联网销售;水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冷冻海水鱼糜生产线除外);水产品冷冻加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一般经营项目自主经营,许可经营项目凭相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生物饲料研发;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非食用鱼油及制品销售;饲料原料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纸制品销售;畜禽收购;水产品收购;牲畜销售;水产品批发;水产苗种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动物饲养;牲畜饲养;家禽饲养;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水产养殖;水产苗种生产;水产苗种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饲料研发;水产品收购;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饲料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兽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水产品收购;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非食用鱼油及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饲料生产;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水产品收购;水产品零售;非食用鱼油及制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农副产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营业务:水产品收购,生产销售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其他类制品)],人造冰生产、销售(不含食用冰),渔需品(不含石油)、鱼粉的销售,自营和代理一般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水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鱼粉和鱼油销售;速冻食品[(速冻其他食品(速冻其他类制品)]。(以上所有涉及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水产品、速冻食品的生产加工及出口销售;非食用鱼油及制品出口销售(委托加工)水产品收购;鱼糜制品及水产品干腌制加工及出口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进口,仪器仪表进口。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香港百洋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香港百洋实业有限公司持有越南百洋72.222%的股权,外部少数股东越日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越南百洋27.778%的股权。
主营业务:远洋渔业捕捞,对远洋渔业捕捞项目的投资(不含生产经营);海捕产品及船舶设备、水产品加工设备的销售;自营和代理一般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捕捞技术的咨询和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海洋生物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加工销售鱼粉、虾粉、鱼油、鱼溶浆、鱿鱼膏、鱿鱼粉、饲料原料;水产品仓储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以许可证为准)
本次2026年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订,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被担保方及其他有关主体亦尚未就反担保条款进行协商。实际担保金额以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业务为依据,具体担保次数、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形式等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或合同等文件约定为准。
对于授权范围内实际发生的担保事项,待担保合同签署时,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担保进展及反担保情况,并尽量促成反担保条款的签署以力求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根据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设定,能满足其业务顺利开展需要,促使子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贷款逾期的情况,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2026年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有利于充分利用及灵活配置公司担保资源,解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未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预计事项,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77,400万元(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69,400万元;公司为部分优质客户向银行融资购买公司产品提供缓释金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本次公司和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21,000万元(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113,000万元;公司为部分优质客户向银行融资购买公司产品提供缓释金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5年12月31日)的87.85%。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余额为36,682.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5年12月31日)26.63%;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主体(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33,5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5年12月31日)的24.3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112.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5年12月31日)2.26%。
除前述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亦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等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为降低大宗商品价格和汇率波动对生产成本和经营利润可能产生的影响,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商品及外汇等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大豆、豆粕、菜粕、玉米、生猪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大宗商品期货及相关衍生品,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采用期货、期权、远期等相关衍生品工具。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或上述各工具的组合。交易场所包括期货、期权场内交易场所和期货场外交易场所。公司2026年套期保值业务拟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任一交易日的最高合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上述额度使用期限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合约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2、审议程序:2026年4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套期保值业务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
3、特别风险提示:本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及履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系基于主营业务生产经营和风险控制的需要,围绕现货库存、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销售、合同订单签订等环节实际面临的风险敞口进行。公司拟选择与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的大豆、豆粕、菜粕、玉米、生猪等期货品种,对冲商品价格上涨形成的风险敞口。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系基于公司水产品出口、远洋捕捞等主营业务逐步扩大,国际交易日益频繁的需要进行。因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各国货币波动不确定性增强,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与日常经营联系紧密的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该等产品组合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将根据业务规模、采购及出口销售计划,合理确定套期保值交易的品种、期限和规模,以达到降低大宗商品价格和汇率波动对生产成本和经营利润产生影响,及提升经营稳定的目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遵循套期关系匹配原则,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在品种、数量、期限、方向上保持对应,持仓规模不超过实际现货风险敞口规模,不进行投机易。
2026年度,公司因开展商品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投入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任一交易日的最高合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
该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合约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得超过上述额度。
公司拟开展的商品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为大豆、豆粕、菜粕、玉米、生猪等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大宗商品期货及相关衍生品,用于对冲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过程中形成的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
公司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采用期货、期权、远期等相关衍生品工具。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或上述各工具的组合。
期货、期权场内交易场所:境内依法设立的期货交易所,采用交易所制定的标准化合约进行交易。
期货场外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有期货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境内外大型券商、银行或金融机构、大型期货公司。
公司上下游产业部分产品定价模式复杂,公司与上下游客户签订的购销合同包括固定价格与浮动价格合同,且部分业务涉及外币结算,场内标准化合约难以完全匹配公司现货交易的定价方式、期限结构与结算安排。由于场外衍生品交易具备定制化、灵活性、多样性等优势,可更好贴合公司实际经营场景与风险敞口特征,有效提升套期保值的针对性与有效性,因此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包含场外衍生品交易。
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期限内,公司在审议通过的交易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和风险敞口情况,分期、分批开展商品、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如前述期限内发生的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授权期限届满或实际使用金额超出权限后,如公司拟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将重新履行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套期保值业务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文件,具体执行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实施。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公司将定期对套期保值有效性进行评估,确保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持续匹配,当套期关系不再满足有效性要求时,及时终止套期会计并调整交易策略,保障套期保值效果。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次套期保值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开展商品、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严格以对冲商品价格上升和汇率波动的风险敞口为目的,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公司已结合业务特点和监管要求,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识别和评估,并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具体风险如下:
1.市场风险:大宗商品价格、汇率行情变动较大,若行情走势与套期保值预期方向显著背离,可能导致套期保值工具出现价值波动,无法充分对冲现货风险敞口,进而形成交易损失,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2.平仓风险:期货交易采取的是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若资金安排不合理、行情发生剧烈波动,可能面临保证金不足而被强制平仓的风险,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3.操作风险: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操作流程较为复杂,若存在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人员操作失误、系统故障等情形,可能导致交易失误或风险失控,给公司带来损失。
4.流动性风险:若相关品种市场活跃度不足、流动性偏低,可能出现无法及时、以合理价格成交或平仓的情形,影响套期保值执行效果。
5.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公司套期保值涉及场外交易,若交易对手履约能力下降或发生违约,可能导致合约无法正常履行,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对手均为信用状况良好、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业务合作关系的贸易商及金融机构,整体履约风险较低。
6.法律风险: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合约约定的情形,可能导致套期保值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进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7.信息披露风险: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业务出现重大亏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可能带来合规风险。当套期保值业务出现重大亏损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发生其他重大风险情形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为加强与规范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公司已就套期保值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管理、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及风险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建立健全审核评估、风险监控、内部监督等全流程管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以有效应对相关风险,保障套期保值业务规范、安全、有序开展:
公司已制定《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内部审批与分级授权管理机制,实行交易、风控、结算、核算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交易系统实行权限分级管理,所有关键操作均履行有效决策程序并全程留痕。公司设立套期保值工作小组,由财务、采购、销售、风控、内审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与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相关操作人员均具备相应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能够满足业务开展需要。
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实行专户管理,严格区分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与其他资金账户,明确保证金、权利金及相关资金的使用审批权限与流程。交易资金严格控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确保资金安全、使用规范、全程可追溯。公司定期测算保证金占用、可用资金及追加保证金需求,建立资金预警机制,提前防范保证金不足风险。
公司建立常态化风险监控机制,定期向管理层报告套期保值业务执行情况、风险状况及潜在问题;出现重大异常或触及风险预警指标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快速控制风险敞口与损失规模,保障公司整体经营稳定。
公司建立严格的交易对手准入与评估机制,优先选择信用记录优良、财务状况稳健、履约能力强的贸易商、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对于场外衍生品交易,优先选择具有国资背景、信誉良好的持牌金融机构或大型正规贸易商,统一签署标准化主协议,明确违约责任与保障条款。公司加强合同执行全过程跟踪管理,严格落实风险预警与异常报告机制,及时应对潜在履约风险。
公司子公司如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统一纳入公司总部管理体系,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由公司统一制定交易策略、管控额度与风险,禁止子公司擅自开展相关业务。
公司内审部门将对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管理、执行等环节进行持续性合规监督与审查,重点核查资金使用、盈亏核算、会计处理及制度执行情况,确保业务开展合法合规、风险可控。
本次2026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规定的套期会计适用条件。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及指南的相关规定,对所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并在定期财务报告中披露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情况。
公司在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开展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原材料采购成本、稳定产品销售价格、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汇兑损失,有效防范大宗商品价格及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影响,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与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整体稳健经营的发展要求。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严格围绕主营业务风险敞口进行,不以投机获利为目的,相关交易品种、规模、期限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业务周期及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偏离主营业务、从事高风险金融投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的决定由公司董事会审议作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徐国君先生、何艮先生、肖俊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4.00为特殊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传真或电话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首先进行电线-11:30,14:30-17:00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于本次股东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委托人如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17:00举办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广大投资者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拟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李奉强先生;董事、总经理孙立海先生;常务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刘莹先生;独立董事徐国君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在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日前五个交易日内,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提问。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于2025年度末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对部分存在减值可能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公司对2025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包括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年度末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501.74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单项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上述计提政策,2025年度公司共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2,155.06万元。
公司对于其他应收款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相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预计违约损失率,按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根据上述计提政策,2025年度公司共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18.26万元。
公司对于商业承兑汇票的应收票据,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上述计提政策,2025年度公司共冲回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0.02万元。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Ⅰ号—存货》规定,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综合考虑存货状态、库龄、持有目的、市场销售价格、是否已有合同订单等因素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并与存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按照各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上述计提政策,2025年度公司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3,341.14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事项全部计入公司2025年度损益,减少公司2025年度营业利润5,501.7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准确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董事会认为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对应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及合规性。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6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于2026年第一季度末对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对部分存在减值可能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公司对2026年第一季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包括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6年3月31日末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122.3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单项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上述计提政策,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冲回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8.62万元。
公司对于其他应收款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相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预计违约损失率,按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根据上述计提政策,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共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23.36万元。
公司对于商业承兑汇票的应收票据,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根据上述计提政策,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共计提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0.15万元。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Ⅰ号—存货》规定,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综合考虑存货状态、库龄、持有目的、市场销售价格、是否已有合同订单等因素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并与存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按照各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根据上述计提政策,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2,109.45万元。
公司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事项全部计入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损益,减少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2,122.39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进行,准确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不涉及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变更。董事会认为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对应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具备合理性及合规性。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